近日,万载县高城乡的方某返还了晏某5000元彩礼,了结了两人的姻缘关系。
2007年初,方某经人介绍与晏某相识,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并订婚,女方共向男方索要彩礼 1.35万元。后来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,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全部彩礼,但女方只返还了男方 3000元礼金钱,后经分宜县法院审理,判决女方返还彩礼计 1.05万元。
11月14日,分宜县法院执行法官和万载县法院一同前往方某家执行此案。法院执行人员了解得知,方某家确实有困难,一时难以一次性付清彩礼钱,于是在两地法院的努力下,男女双方最终达成和解,由方某一家一次性支付5000元了结此案。
(武革胜 记者甘增秀 )
编辑:谢芳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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