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成立宜春市首届“十佳宜春人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。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杨建国为组长,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彭家森、市纪委副书记吴宜文、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易艺波为副组长,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宜春日报社、宜春电视台、宜春人民广播电台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科,负责具体工作。 2、成立首届“十佳宜春人”评审委员会。评委会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、社会团体负责人,各界人士代表组成。